中基协会发布私募资管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细则
2016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1-3号》,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协会推出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1-3号》,就私募资管业务的备案核查与自律管理、委托第三方提供投资建议、结构化资管计划等方面的内容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及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均依此进行备案核查和自律管理。
第1号文件《备案核查与自律管理》,明确了协会的备案核查和产品监测职责,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备案合规义务、备案程序、法律责任等做了总体性规定。
第2号文件《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服务》,对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服务的私募资管产品须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了细化,督促管理人谨慎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
第3号文件《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详细说明了结构化资管计划的备案要求,细化了在宣传推介、收益分配、投资运作等方面的合规要求。
创建时间:2016-11-25